|
|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
河北省张家口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
事项编码: |
事项名称 |
退休待遇终止 |
受理条件 |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失踪、被判刑或者死亡的 |
服务渠道 |
1.张家口市人社局社保、就业服务大厅(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10号市社保中心;张家口市经开区崇光路与站前西大街交叉路口市民中心),各县区人社服务大厅。 |
2.张家口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zjk.gov.cn/) |
3.咨询热线:0313-12333 |
申报材料 |
1.授权介质(单位数字证书或专管员社保卡) |
2.《社会保险业务单》 |
3.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电子社保卡 |
4.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5.供养亲属提交供养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
经办流程 |
【网上流程】 |
1.提交:本人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实名制);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单位电子签章); |
2.办理:办结时限内,后台柜员对网上受理业务进行办理。 |
【大厅流程】 |
1.填单:本人、代理人、参保单位网上或自助终端录入并打印《社会保险业务单》(单位签章); |
2.提交:参保单位、本人或代理人到经办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
3.受理:窗口柜员受理审核; |
4.办理:办结时限内,后台柜员对网上受理业务进行办理; |
5.反馈:办结后告知参保单位网上下载打印结果(经办机构电子签章)。 |
结果反馈 |
《社会保险业务回单》 |
办结时限 |
限时办结(3个工作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