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会旧版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项目变更登记
受理条件 参保证明中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以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合同的开工、完工时间为准。办理参保证明时已经开工的,生效时间为办理参保证明的次日;晚于施工合同的开工时间开工的,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承建单位提供的开工报告书上的开工时间为准,保险终止时间可根据原工期向后延期。
服务渠道 1.张家口市人社局社保、就业服务大厅(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10号市社保中心;张家口市经开区崇光路与站前西大街交叉路口市民中心),各县区人社服务大厅。
2.张家口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zjk.gov.cn/)
3.咨询热线:0313-12333
申报材料 1.授权介质(单位数字证书或专管员社保卡)
2.《社会保险业务单》
经办流程 【网上流程】
1.提交:本人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实名制);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单位电子签章);
2.办理:系统受理核验,自动办理,网上即时反馈结果(经办机构电子签章);
【大厅流程】
1.填单:本人、代理人、参保单位网上或自助终端录入并打印《社会保险业务单》(单位签章);
2.提交:参保单位、本人或代理人到经办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3.办理:窗口柜员受理审核,办理业务,当场反馈纸质结果(经办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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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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